重點摘要:
- 與明星共事最好方式:讓他們一個人去發想創意。
- 創作者的發想創意是產品,明星的發想創意是品牌。
- 創作者關注的焦點是產品,明星關注的焦點是人,最重要的是自己。
- 如果是明星自己以外的人、事、物,會很快就不耐煩了。
- 創作者與明星一樣,不喜歡說重覆的話,但談話的內容是自己,不管講多少次都沒有關係。流程、程序會興趣缺缺。
- 了解自己(愛說自己)的特徵,並不是要你無限放大。一直講自己的事不會吸引其他類型的人來幫忙你。
- 開竅的明星會用自己的獨特特質,把焦點放在別人身上讓他發光發亮,自己也因此發光發亮。
- 沒開竅的明星,不會行銷自己,就只講自己的事。
- 很多人在事業剛起步時,一人要分飾多角。而不是先專注自己,其他一律不碰。
- 真正的明星知道,如何利用自己個性的力量,讓人們去購買一項產品或服務、相信一種觀念、認同一個理想。
- 明星型的人最後一定要跳脫自我中心的思維。
- 黛安娜王妃推動70多場慈善活動,是最佳的明星範例。
- 真正的明星會去推動更偉大的理想。
- 愈難被人找到,品牌價值愈高,愈容易被人找到,品牌價值愈低。
- 明星一次見10 個人,不如一次見300人來的好。
- 儘量不要讓明星參加一對一的會面,除非是訪問。
- 明星參加一對一的會面會遜色於一大群人。
作業一:
從名單中,確定是明星的人,用所學資訊,一對一吃午餐、和他朋友在一起,觀察他的行為的區別,是順流還是不順流狀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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